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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采购招采公告

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采购招采公告

招采编号:NKLQ-MFZQ-2022-001

1.招采条件

本招采项目为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采购供应,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采人为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设备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现对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采购进行招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佳木斯市建三江洪河农场境内。

2.2交货期:20221110日-202212月31日。

2.3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标准:

(1)       TSG 11-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GB/T16507-2013《水管锅炉》进行设计、制造与验收,并符合GB/T17410-2008《有机热载体炉》、GB/T28056-2011《烟道式余热锅炉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2)       锅炉整体水压或气压试验,压力0.9MPa;

(3)       导热油应符合GB24747-2009《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4)       安装应符合GB50273-2009《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4本次招采数量1台(数量为预计数量,最终以实际确认量为准)。

3.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招采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3.1本次招采要求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采购招采报价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生产制造单位或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授权代理商,并具备下列条件:

(1)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生产制造单位:

①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具有生产制造该设备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的授权代理商:

①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有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生产制造单位的授权代理文件或合作协议书。

3.2提供近一年(2021年10月1日至招采报价登记时间止)经国家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3.3本次招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招采登记

4.1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采购招采报价单位于2022年10 月18日12时00分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相关的资质文件。

4.2登记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专利证书或授权文件(合作协议书)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采购招采报价单位公章。

5.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招采文件发送

经招采人初步筛选,向满足要求的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生产制造单位或授权代理商发送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采购招采文件。

6.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招采报价文件的递交

6.1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采购招采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物机部(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00号516室)。

6.2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采购招采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 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煤粉气化及燃烧设备采购招采报价文件,招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采人: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00号

联系人:曹剑峰

电 话:0451-87715570

 

创建时间:2022-10-15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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