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省内项目安全护栏供应招采公告
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省内项目安全护栏供应招采公告
招采编号:NKLQ-SNXM-AQHL-2024-003
1.招采条件
本招采项目为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省内项目安全护栏供应,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采人为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安全护栏招采采购。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省内项目的建设地点主要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双鸭山市饶河县,双鸭山市友谊县,佳木斯市同江市,佳木斯市汤原县,七台河市,牡丹江市穆棱市,牡丹江市绥芬河市,齐齐哈尔市讷河市红五月农场。
2.2交货期:2024年09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
2.3供应安全护栏质量技术要求:必须满足招采人施工图纸要求。
2.4本次招采数量路面安全护栏25692延米,桥梁安全护栏14157延米(数量为预计数量,最终以实际确认量为准)。
2.5招采履约担保、合同授予、付款方式:
2.5.1招采保证金:参与招采的报价单位于收到招采报价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采人交纳人民币壹拾万元招采保证金。
2.5.2合同授予:招采人邀请招采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商务谈判。双方对安全护栏招采报价文件的一些主要条款及事项进行共同确认,如:供货能力、付款方式、技术和验收标准等。在其他方面都满足的情况下,经我公司物资材料招采领导小组、物资材料招采监督小组认真评审,选取两到三名为招采报价确认单位。
2.5.3履约保证金:招采报价确认单位自收到招采确认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招采报价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招采确认单位未能按期提供履约保证金,视为招采确认单位放弃此次招采。招采确认单位按期交纳履约保证金,招采人与招采确认单位签订合同,待合同约定货物全部进场并验收合格,同时招采报价确认单位提供合同金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质保金,合同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路面护栏质保期自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桥梁护栏质保期自招采报价确认单位供应的护栏全部安装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5.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即锁定价格,路面安全护栏待合同约定货物全部进场并验收合格,同时招采报价确认单位提供合同金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采人支付招采报价确认单位合同金额80%货款,剩余合同金额20%货款在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桥梁安全护栏待合同约定货物全部进场并验收合格,同时招采报价确认单位提供合同金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采人支付招采报价确认单位合同金额80%货款,剩余合同金额20%货款在招采报价确认单位供应的护栏全部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
3.安全护栏招采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3.1本次招采要求安全护栏招采报价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安全护栏生产厂家,并具备下列条件:
(1)安全护栏生产厂家:
①注册资金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安全护栏年生产能力不小于10万吨;
③近3年内(2021年-2024年)为国内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道路安全护栏不少于3万吨,并具有资金周转和安全护栏批量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3.2财务能力:安全护栏招采报价单位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近3年内(2021年-2024年)累计主营安全护栏年销售额不小于壹亿元。
3.3提供近一年(2023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1日)经国家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3.4本次招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安全护栏招采登记
4.1安全护栏招采报价单位于2024年08月28日16时00分前以电子邮件(邮箱地址:nklqwjb@163.com)形式上报相关的资质文件。
4.2登记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安全护栏招采报价单位公章。
5.安全护栏招采文件发送
经招采人初步筛选,向满足要求的安全护栏生产厂家发送安全护栏招采文件。
6.安全护栏招采报价文件的递交
6.1安全护栏招采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物机部(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00号516室)。
6.2安全护栏招采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安全护栏招采报价文件,招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采人: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00号
联系人:闻俊华
电 话:0451-87715530